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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師藝有-115學年度鼓勵學校延聘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實施計畫
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12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50015621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計畫推動重點如下:
(一) 目的:鼓勵學校聘用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,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師生與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(匠)師經驗交流機會,協助傳統藝師與學校間資源互助及文化傳承。
(二) 案內「方案三:傳藝初探啟蒙方案」,由高級中等以下非藝術才能班之普通班級申請,旨在擴大傳統文化資產之觸及對象,透過邀請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,並與學校藝術教師協同教學,規劃融合在地文化或傳統藝術課程(詳見附件)。
三、 為使各校業務相關承辦人員了解115學年度計畫,教育部辦理實體及線上計畫說明會,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 時間:115年3月18日(星期三)下午2時至4時。
(二) 地點: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8樓第1會議室(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8樓)。
(三) 報名方式:請於115年3月13日(星期五)前填寫線上報名表單(https://reurl.cc/NN8jK5)。
(四) 線上連結網址:於會議前1週公布於本計畫臉書專頁(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moeartproject)。
四、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及說明會計畫各1份。倘有相關問題,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承辦人鄭小姐、陳小姐(電話:06-213-3111#658,Email:moeartproject@gmail.co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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