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澎湖縣114學年度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

澎湖縣114學年度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資訊科技競賽辦法
一、活動依據
    (一)114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(各縣市政府辦理初賽辦法)。
    (二)澎湖縣政府辦理114學年度科技領域競賽與活動辦理規劃。
二、活動宗旨
    (一)培養學生動手實作、設計與創造科技工作及資訊系統的知能,同時涵育創造 思考、批判思考、問題解決與運算思維等高層次思考能力。
    (二)讓學生發揮創意,將各種想法透過實際動手製作,從中學習與解決問題。
    (三)推薦優秀隊伍為縣代表進入全國性決賽,以提升離島學子之視野。
三、辦理單位
(一)指導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
(二)主辦單位:澎湖縣政府教育處
(三)承辦單位:澎湖縣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
四、競賽組別及評選辦法 
(一)組別:國小組、國中組。
(二)工具:SCRATCH官方網站提供之Scratch 3.29版。 
(三)題目:競賽當天現場公告。
(四)時間:114/12/26(五)。
(五)地點:馬公國中電腦教室(至善樓2F)。
五、參加對象
(一)每隊學生3名(可跨校),指導老師1-2名(指導隊數不限,需為該校教師)。
(二)報名後不得更換學生及指導老師。
(三)每校保障1隊,第2隊(含以上)則依各校學生數(以報名截止日為準;不含幼兒園)較多者優先錄取,總隊數由主辦方視場地決定。
(四)由學校統一報名,自行初選並排出順位。。
(五)學生需至競賽現場實作,才具授獎資格。


六、競賽方式
(一)國中組:上機程式設計時間90分鐘,共N題。每題設有多個不同情境(測試資訊),程式考慮到該情境並正確解決即獲得部分分數。每題總分100分。 
(二)國小組:上機作答時間90分鐘,共N大題。一大題可設有多個小問題,正確解決個別小問題即可獲得部分分數。每一大題可為運算思維或程式設計等類型問題。每大題總分100分。
(三)每人一部電腦,分別作答,每隊3人之個人分數加總,總分高之隊伍獲勝。

瀏覽數: